时间 : 2019-06-27服务:综合资讯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企业可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全年季度平均值,并以此判断从业人数是否符合条件。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税务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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