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9-07-02服务:综合资讯
企业虚开三万
被移送司法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明税稽处〔2019〕900xx号
三明xx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423MA31FFPxxx) 我局(所)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3日对你(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3日对你公司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你公司利用虚假注册登记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公司,交易资金信息不真实,大宗交易未付款,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于2018年2月9日共开具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广西xx欣贸易有限公司,发票代码:3500164130,发票号码:02761955-02761974,金额179282.03元,税额30477.97元,价税合计20976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构成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二、 处理决定 提请稽查局集体审理、报请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三明雪明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2月9日共开具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广西xx欣贸易有限公司,发票代码:3500164130,发票号码:02761955-02761974,金额179282.03元,税额30477.97元,价税合计209760元,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之规定,三明雪明建材有限公司以上虚开发票行为已达立案追诉标准,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立案追诉。 ……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发票最严虚开令不是说说而已,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回顾一下虚开五万判刑三年, 最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2018〕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2日
2019年清查开始!
陕西成立首支税侦支队
2019年4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涉税犯罪侦查支队揭牌仪式在榆举行。2019年,严查虚开
许多自以为聪明老板开始把矛头瞄准工资费用,试图通过虚列人员工资来达到冲减利润实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认为虚列工资不会被发现,因为税务部门基本不会上门核查,即使上门核查,就说有这些员工以及劳动合同,税务部门也无法判定是否是虚列工资。一般公司虚列的工资金额不大,不容易造成预警。 各位老板,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