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9-08-30服务:综合资讯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鉴于文件的重要性以及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理解,我们再次把大家关心的重点内容给罗列一下:
核心及目的
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工资发放怎么操作?
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现金/转账)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社保卡/工资卡,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拖欠行为谁来担责?
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清偿责任;
三种情况下,发包单位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落实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未落实资金安排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拒不支付怎么处罚?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其财物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
解读
1、文件的重要性史无前例
而这次的不一样,大家可以看到这次的文件从“要达到的目的~怎么支付~操作流程~拖欠的认定~拖欠的后果~惩罚措施”等可以说是非常详细。以前用人单位也许还能够打个擦边球,这次是条条框框都规定的非常细致到位,操作性非常强,文件全文都是干货,没有一句废话。
2、各方责任明确、未病先防
这份文件的高明之处在于:明确了各种情况下各方工资清偿的责任,避免了“相互推诿扯皮”。不管你是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还是什么其他的情形,都一一给明确了,想逃避没门。
其次是文件不光警醒相关单位不要拖欠,否则会有处罚。而且不要以为拖欠了,晚点给也一样。这回真不一样了,晚点给是要付利息的。因为按照《老同合同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无法要求单位支付利息的。而这次直接明确按日加付万分之五的利息,可谓是破天荒的一次。
最后这份文件不光是“治已病”,还“治未病”。比如上面提到了在工程开工前,相关方要做好资金安排,否则就不给你施工许可。这就充分展现了文件的“未病先防” 的理念,防止政府/建设单位在资金没有保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而导致工资无法保障。
3、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以前大家担心制度出来了,但是具体到落实层面可能会打折。但是现在不存在的,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国家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已经多次进行曝光,并且直接立案督办,办妥为止。并且在8月15日,由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亲自挂帅,专门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所以国家说到做到,不开玩笑。
如果你是工地上的农民工,看完这个文件,心里肯定是暖暖的,毕竟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而如果你是施工单位,可能要皱眉头。因为众所周知,干工程的工程款哪有那么按时?拖欠一段时间的工资是很正常的,况且很多时候也不是故意拖欠,而是由于业主没拨款,那施工单位也没办法啊。
说到这,其实国家相关部门也对此出台过文件:政府/业主不得拖欠工程款、实行工程的中间计量、包括这次的资金没准备好不给开工许可等都是为了解决这个后顾之忧。
4、建筑业改革脉络清晰
纵观建筑业改革,结合我们近期发布的关于政策的解读,你会发现其实脉络已经很清晰了。
我们来给大家梳理下:
资质领域原先类别细目繁多,那就先淡化/合并,将来可能再逐步取消;
工程领域投标保证金占比大,那就取消现金保证金,用保函代替;
政府/业主没钱,那就多种模式并举(PPP)开放相关领域,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比如山东的高铁领域)。
对于社会资本/民间资本担心的后期成本收回,那就对补亏机制进行一步到位;
对于市场存在垄断,那就打破垄断,可以跨资质、跨地区承接相关业务,把竞争机制交给市场;
对于大家一直喊痛的地方(比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那就出台相关政策、完善相关制度;
所以建筑业改革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你有什么样的痛点/顽疾,那我就有什么样针对性的药。当然,随着改革推进的越来越深入,接下来的改革阻力也将越来越大;每前进一步都将会更加困难,触及的堵点也将更痛。不过大家也要坚信,我们离光明越来越近。
比如每次我们谈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很多粉丝就向我们诉苦:农民工工资有保障了,项目部管理层和基层人员的工资谁来管?供应商材料欠款啥时候有人管?
的确,相比较农民工讨薪问题,项目部工资拖欠、供应商材料欠款更难以解决!对此,不少基友留言诉苦:
对此我想请大家放心,既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顽疾都解决了,项目部人员工资以及材料欠款还会远吗?一条健康的工程产业链,无论哪个地方有痛点,那这都不是一个健康的链条。
改革有先后,且先易后难。请相信,希望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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