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出台,延续了取得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优惠。
小钱:申税小微,最近我打算加入理财大军,正在研究新三板股票呢。想问问你,这类股票的分红或者转让获得的收益,有啥税收上的规定?
申税小微:那你可问对人了!为了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规范发展区域股权市场,国家对个人持有或买卖新三板股票的所得有不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惠。
小钱:真的吗?取得新三板股票分派的股息红利是不是有个税减免政策?
申税小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对此有明确规定,我帮你画了一张图,一目了然~
小钱:如果遇到“牛市”,我选择把新三板股票转让掉,取得的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申税小微:哈哈,那就要恭喜你“走上人生巅峰”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的规定:
一、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二、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小钱:原来是这样,减免税的优惠我都清楚啦。如果我持有新三板股票时间较短,获得的股息红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需要我自己去税务局办理吗?
申税小微:不用不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的第二条规定: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票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应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小钱:那如果我转让新三板的原始股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也是挂牌公司吗?
申税小微:根据财税〔2018〕137号文的规定: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最后,申税小微对于税款扣缴方式、申报方式、退市股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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