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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你知道吗?这些税收政策助力知识产权发展

时间 : 2019-12-12服务:综合资讯

这些税收政策助力知识产权

你知道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约束,优化了监督机制,加大了实施力度。其实,在税收方面也有很多优惠政策助力知识产权的发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对于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项目免征增值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

二、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于拥有软件产品著作权的纳税人在销售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三、科技成果转化享受个税优惠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上海税务” 关于我们 —上海来亿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投融资服务,内资、外资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法律咨询; —来电咨询热线:400-6588-650、400-6599-650 ; —电话微信同步:18501671702; —微信公众号:来亿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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