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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亿率先引入国外先进信用管理理念

老会计提醒:6月份申报个税,这件事千万不要忘记做!

时间 : 2019-06-11服务:综合资讯

案  例:端午节期间,正好我们公司每个员工发放了2盒粽子,价值400元,请问:这两盒400元的粽子是否需要并入6月份的工资所得,一起预扣预缴个税?
答  复:是的。
这两盒400元的粽子需要并入6月份的工资所得,预扣预缴个税。
参  考: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总  结:(1)若是你公司将购买的粽子发放给员工个人了,属于可以分割的、可以量化的个人性福利,需要征收个税;
(2)若是你公司将购买的粽子在员工聚餐的时候集体吃了,或者在职工食堂当做员工餐吃了,属于不可分割的、难以量化的集体享受的福利,不需要征收个税。 (3)你们公司的粽子是怎么吃的呢?不同的吃法,会有不同的税!不同的做账,也会带来不一样的税!过节好好吃你的粽子吧!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税来税往” 关于我们 —上海来亿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投融资服务,内资、外资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法律咨询; —来电咨询热线:400-6588-650、400-6599-650 ; —电话微信同步:18501671702; —微信公众号:来亿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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