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19-06-20服务:综合资讯
(一)
(二)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自2019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七、购进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了
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四)
条件: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提醒:
虽然会计政策比较多,考生们在备考2020年会计类考试的时候可以安心备考,避开新政的个别内容即可。
除了以上15种减税政策,7月份也有几个新政策发布,今天一起给大家说明一下,7月份也没几天了,大家尽量做到温故知新。
(五)
一、国税总局宣布:资料不齐的也可直接注销,7月1号开始施行。
二、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税率为10%!
2019年是民营企业腾飞的一年,2019年是民营企业转型的一年,2019年也是民营企业合规改造和规范发展的一年,当然2019年也将会是民营企业在艰难中稳步行走的一年。
建议企业家们,抓好机遇、紧跟政策、用好优惠、应享尽享,打造一家有一家中国乃至世界的百年老店,实行自身价值的同时也给国家创造更多的价值!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税来税往”
关于我们
—上海来亿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投融资服务,内资、外资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法律咨询;
—来电咨询热线:400-6588-650、400-6599-650 ;
—电话微信同步:18501671702;
—微信公众号:来亿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