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延缓缴纳所得税。具体如何规定?怎样办理?一张图为你梳理。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税务大讲堂”
关于我们
—上海来亿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投融资服务,内资、外资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代理记账,法律咨询;
—来电咨询热线:021-68812881、021-68812880 ;
—电话微信同步:18501671702;
—微信公众号:来亿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