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正在准备搬迁到江苏省,之前已经听说了长三角区域内的企业可以直接跨省迁移,确实方便不少,可是最近搬迁的事情太多,一直没来得及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天气又逐渐转热,真的不想出门啊!
小编:现在办理长三角区域内企业跨省(市)迁移,无需出门,只需动动手指,电子税务局上也能完成了!
业务概述
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市)区域内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变动需要跨省(市)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
业务前提
1、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变更登记手续。
2、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
3、已结清税款(滞纳金、出口退税款)及罚款。
4、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
5、税务信息系统内无在办事项。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 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侧“
我要办税”——“
综合信息报告”——“
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点击“
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
长三角区域内企业跨省(市)迁移信息填写

其中迁达地址信息、经办人信息为必填项。点击“
下一步”进行跨省迁移资格校验,在弹出提示框中点击“
确定”。

(1)若存在不通过指标,可点击“
下一步”按钮,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查看具体未办结事项。
注意
若仅存在税控设备未注销的情况,可以在上述页面选择点击下载
承诺书,
加盖企业公章后与
税控设备一并寄回至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可提供代办税控设备注销及收缴服务,确认税控设备已注销后,可再次发起“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申请。

(2)若指标全部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步
上传附报资料
此业务仅需上传
“已变更的营业执照”一项附列资料,可以选择“
资料库上传”和“
本地上传”两种方式。
其中上传文件大小请控制在2M以内,系统支持文件格式为JPG、JPEG、PNG的图片和doc、pdf、xls文档。

确认上传无误,请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环节。
第三步
迁移涉税事项报告确认

若有问题,可点击“
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
提交”。

点击“
确定”后,完成长三角区域内企业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申请。

可点击“
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
撤销申请”撤销长三角区域内企业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申请。
如果审批通过,即可打印涉税通知书。

—转载于微信公众号“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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