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2020-09-02服务:综合资讯
最新政策真的有,适用对象需分析
首次入职拿工资,基本减除算算清
实习要是有报酬,累计预扣来帮您
备查材料先准备,扣缴单位要判定
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公告原文如下:
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三、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可按上述条款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并对相关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或承诺书,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划重点啦
那么在个人所得税实际申报中,要注意与以前有哪些不同呢? 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1、人员基础信息表中增加了“实习学生”。
扣缴单位如何完成申报操作呢?
财务:小编,政策我看了,扣缴单位该怎么操作呀? 小编:放心放心,扣缴申报十分简单,做好勾选即可完成! 1、进入<人员信息采集>界面,在人员信息界面中<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择“雇员”, <入职年度就业情形>选择新入职学生或其他当年首次就业,点击保存后发送。